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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汴市监处字[2019]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2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1
    决定机关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尹发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