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雨市监罚〔2019〕2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于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东药”牌维生素B12注射液(产品批号:1605117)11支、“JUCISHAN具茨山”牌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产品批号:1706021A1)36支、“东北制药”注射用磷霉素钠(产品批号3170515)72瓶;3.罚款人民币12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5
    决定机关 113201143027064398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