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城法(景)罚字[2018]第210003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雷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杭州雷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4时,将6辆共享电单车摆放在杭州市虎跑路40号(杭州动物园)正门东北侧人行道上,占用道路面积3平方米(长2米、宽1.5米),将5辆共享电单摆放在杭州市北山路88号南侧人行道上,占用道路面积2.7平方米(长1.8米、宽1.5米),总计占用道路面积5.7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09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