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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蓬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令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926108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25民初2486号
    案号 (2017)鲁1725执5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郓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3-29
    发布日期 2017-10-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山东菏泽昌润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99937.97元及至实际清楚日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等、要求法院对山东菏泽昌润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所贡押的钢材依法处置,用于清偿贷款。蓬达资产管理公司菏泽分公司在486吨钢材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在486吨钢材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保证人李传格、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高翠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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