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蓬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孟令超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92610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1725民初2486号 |
案号 | (2017)鲁1725执57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郓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郓城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3-29 |
发布日期 | 2017-10-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山东菏泽昌润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799937.97元及至实际清楚日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等、要求法院对山东菏泽昌润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所贡押的钢材依法处置,用于清偿贷款。蓬达资产管理公司菏泽分公司在486吨钢材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在486吨钢材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保证人李传格、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高翠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要求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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