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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交道运罚字[2019]第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修改)第36条第1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5月21日12时,当事人高邮市道路客运有限公司的苏KJ2559(黄)大型客车,在高邮市珠光路段,因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我运政执法人员查获。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修改)第36条第1款,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修改)第86条第1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9
    决定机关 扬州市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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