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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综执罚字〔2020〕第040705200714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宏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020年05月01日22时05分,我局彭埠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景昙路与严家弄路交叉口东北角杭政储出(2018)40号地块商业商务兼容娱乐康体设施用房项目工地夜间施工(浇筑),产生噪声值超标,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4
    决定机关 江干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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