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张卫职罚[202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5 |
决定机关 |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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