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市监案处〔202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肆万捌仟元(48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6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书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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