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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港工商处字[2016]02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1
    决定机关 日照市东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靳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