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晋县贝兰德生态牧场
    法定代表人 牛兰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9946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1民初5073号
    案号 (2016)津0111执42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2-01
    发布日期 2016-12-21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宁晋县贝兰德生态牧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科菲特饲料(天津)有限公司货款540332.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02元,全部由被告宁晋县贝兰德生态牧场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