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字(2019)第0720190047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布广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ZVISHALGO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