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 [2018] 第0203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2018年9月17日对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施工的A1#厂房等6项(北京环普研发厂房及附属设施一期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2018年9月21日对当事人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韩朋飞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A1#厂房等6项(北京环普研发厂房及附属设施一期项目)位于顺义区顺义新城第22街区,建设单位为北京力浩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为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A1#厂房等6项(北京环普研发厂房及附属设施一期项目)于2017年5月15日开工建设,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5264.55平方米,基坑类别为二级基坑,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开挖深度为8m,局部集水坑处10m。由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以及现场管理不到位,该工程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基坑东北角,控制水泵的电缆线路沿地面眀设,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第7.2.3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基坑未回填,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2日未进行坡顶水平位移监测,不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4.2.1条的规定。以上问题可能会造成触电事故以及基坑坍塌事故。认定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0000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30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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