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高新公(消)行罚决字〔2019〕0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17楼的办公场所安全出口上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广贤路96号)(帐号:919074001853502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 2019年3月2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9
    决定机关 国家高新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