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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江市监处〔202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综上所述,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内容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人民币173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决定机关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延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