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1】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106元;退还非法占用的2526.5平方米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1443.5平方米。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