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扬交水罚字【2022】0000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扬中磊金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罚款18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经营。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7 |
| 决定机关 | 扬中市交通运输局 |
| 法定代表人 | 史爱芳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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