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青卫当场罚[2021]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7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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