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8〕2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拟对当事人雷迪森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9264元;二、罚款19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21 |
决定机关 |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仁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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