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运营阶段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标定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120088972.2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2110545U 公开(公告)日 2012-01-11
申请公布号 CN202110545U 申请公布日 2012-01-11
分类号 G06F19/00(2006.01)I 分类 计算;推算;计数;
发明人 陈硕;陈永忠;董亚萍;王建龙;何大为 申请(专利权)人 翎零碳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徐雯琼
地址 200011 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787号304A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一种民用建筑运营阶段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标定系统,将建筑运营阶段的二氧化碳减排方式归为8类,通过照明节能碳减排模块、建筑节能措施碳减排模块、太阳能热水碳减排模块、节能电器设备碳减排模块、低碳交通碳减排模块、废弃物处理碳减排模块、节水碳减排模块和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模块,分别对这8类二氧化碳减排方式的碳减排直接量化标定,最终得出建筑运营阶段的二氧化碳减排总量以及单位面积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的建筑碳减排大多只有定性分析而缺少定量计算的情况,通过将不同的低碳技术统一转化为建筑的二氧化碳减排量,进而实现了低碳技术的可量化性,从而更加有利于低碳技术体系在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中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