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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罚〔2021〕3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期限届满尚未退还的438.74元,并处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5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