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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住建罚字【2019】第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徐州万众置业有限公司在万科一标万科二标施工中大量建筑垃圾堆放,不覆盖不清运、裸土未覆盖,雾炮未开启,道路干燥,积尘严重,未洒水降尘措施,路面扬尘严重,室内装修打磨中,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烟尘直接排出室外,沙料未覆盖,在土方作业时出入口带泥上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建设施工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1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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