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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濮)行罚决字[2019]533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桐乡市华慧小企业成长服务有限公司世博酒店分公司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二0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公安机关在检查时发现位于桐乡市濮院镇金龙路398号的桐乡市华慧小企业成长服务有限公司世博酒店分公司内存在未严格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未对进入酒店的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拒不配合反恐工作,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桐乡市公安局濮院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