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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1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4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黄若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