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19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24 |
决定机关 |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黄若诗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