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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湾交罚[2021]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7年11月16日 10时29分在(违法地点)中兴中路路段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