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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南〔消〕行罚决字〔2020〕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0
    决定机关 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