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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南综执(三)罚字〔20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完成整改;2.处人民币捌万伍千圆整(¥85000.00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