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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岱市监处字〔202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回收食品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处罚:一、没收扣押的4瓶超过保质期辣油;二、没收违法所得105元;三、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30
    决定机关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