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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盂市监妆罚〔2019〕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无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1
    决定机关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