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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岳市开处字【2018】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郑宏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