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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传罚[2019]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绿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9月19日医疗废物暂存间未上锁防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本机关决定作出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2
    决定机关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