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卫医罚[2020]2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02 |
行政处罚内容 | 1、杭州绿城口腔医院2020年07月17日诊室内抽查到的梅逸凡及费晓露两名医务工作人员未佩戴胸牌上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决定作出1、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杭州绿城口腔医院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17日绿城口腔医院医疗废物转运箱内的医疗废物包装物未扎口且医疗废物溢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2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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