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乌开(消)行罚决字〔2021〕00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家命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2
    决定机关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