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联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覃炳权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00076****510F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203民初2621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14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10-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西联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廖道忠借款本金14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145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5年5月23日起计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广西联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廖道忠律师费490000元; 三、驳回原告廖道忠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67950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172950元,由被告广西联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