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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鲁银监)罚字〔2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1.授信调查、审查不尽职;2.逾期保理融资业务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1-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刘志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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