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博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滕修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5039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博民执字第856号
    案号 (2017)鲁0304执恢3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12-29
    发布日期 2018-05-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博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滕修徽、淄博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欠原告刘云借款2000000元,三被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返还100000元,余款1900000元于2012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清。 二、如被告山东博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滕修徽、淄博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三被告按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支付违约金,并原告有权立即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欠款。 三、原告刘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86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