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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1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管理台账类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3日,1#转炉:3月3日白班、3月4日夜班、3月6日白班、3月7日夜班,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不实、不完整,3月12日白班和夜班设备运行情况未记录;2#转炉:3月3日白班和夜班设备运行情况未记录;3#转炉:3月1日白班和夜班设备运行情况未记录。转炉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完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2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