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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宛银监罚决字〔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购买不良资产、以贷收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南阳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