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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番环罚〔2018〕3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1月14日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单位于2016年7月在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塱边村工业路2号103建成一个金属制品业的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表面前处理,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燃料燃烧时工艺废气、烘烤工艺废气、清洗废水、机械噪声、粉尘、生活污水等污染物,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便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未交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16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