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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市监处字〔2020〕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符合标准的小型断路器产品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扣押的94只SPB8-100C63AC230V/400V(29)小型断路器;2、罚款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3
    决定机关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红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