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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宿自然资规执罚﹝2021﹞第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3.882亩国有土地、罚款6.6970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1
    决定机关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