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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并形成风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玉溪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袁跃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