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证据保全功能的北斗网络摄像机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610342181.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477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8-10 |
申请公布号 | CN105847729A | 申请公布日 | 2016-08-10 |
分类号 | H04N5/92(2006.01)I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发明人 | 李稚松;刘贵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斗航天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北斗航天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2号楼1至6层101内四层402(园区)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申请提供了具有证据保全功能的北斗网络摄像机,涉及影像录制领域。该网络摄像机采用在视频数据中增加时间信息和位置信息,采用了加密技术,其通过在摄像机内部设置了改进后的处理器,并通过改进后的处理器在获取到的视频数据中增加了时间信息、位置信息,并对增加了时间信息和位置信息后的视频数据进行加密,使得网络端可以分别从时间、位置两个方面对视频数据进行验证,使得网络端能够对接收到的视频进行校验,还采用了加密的方式来进一步提高了发送的视频数据的安全性,从整体来看,提高了上传的视频数据的安全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