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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1〕4045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23日9时55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104国道塘下罗凤高架桥下巡查时,发现浙CD6661客车有违法嫌疑。经核查,客车上有13名乘客,客运经营者未向其中3名乘客提供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车辆所有人是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23日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批准立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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