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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内银保监罚决字〔2019〕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0
    决定机关 内蒙古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王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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