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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罚决字〔2022〕第05-01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2年03月29日13时多,当事人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平山路农贸物流项目工地门口存在路面污染的情况,于2022年03月29日14时30分被我局队员检查到,该污染由进出该工地的车辆带泥运行、泥块掉落造成,污染呈点状分布,面积为5平方米。当事人为该工地出入口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但未履职到位,属于未保持责任区清洁,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5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林韵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