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义执法行罚字[2019]第013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苏溪新院液化气门市部瓶装燃气经营者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案
    行政处罚内容 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苏溪新院液化气门市部瓶装燃气经营者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2019年3月23日9时许,当事人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苏溪新院液化气门市部擅自将42只15公斤装已充装液化气瓶存放在义乌市苏溪镇新院村新院液化气门市部西侧露天空地上,于当日9时47分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经我局责令整改,当事人当场将气瓶存放至新院液化气门市部仓库内。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4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