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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善市监罚〔2019〕6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阿胶(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爱敬堂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140,批号:170111,规格:每盒装256克)5盒,阿胶(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爱敬堂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140,批号:170111,规格:每盒装256克)25盒;2、没收违法所得6055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5
    决定机关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董雄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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