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市监处字〔2019〕13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8 |
决定机关 |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黄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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