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中信红湖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11307****354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13民初880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390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贵州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中信红湖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 2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 2000 万元为基数,从 2018 - 6 - 年 2 月 13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贵州中信红湖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律师费 2.5 万元。 三、驳回原告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 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70900 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 贵州中信红湖养老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