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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环罚【2018】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11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猪粪露天晾晒,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废水外排,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5
    决定机关 长治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